贵州社会公益事业信息 三年内有望全面公开

09.06.2018  21:53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我省将用三年时间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全面公开。

  近年来,我省社会公益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全省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充分、不及时等问题仍然存在。《实施意见》的出台,对及时回应解读公众关切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社会公益事业的公信力和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实施意见》,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以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全面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还必须突出重点,高效便民,并坚持问题导向。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主要是: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7个领域。公开的主要内容分别是:决策信息、管理和服务信息、执行和结果信息。

  在公开方式上,除了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主动公开以外,还要求各地各部门针对社会公益事业主要服务基层和特定群体的特点,要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同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要依法依规认真办理,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省人民政府要求,省政府扶贫、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环境保护、文化等主管部门要在2018年底前,建立完善本部门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各市(州)政府要比照省级政府做法,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加大督促落实力度。

  根据《实施意见》,三年左右,我省公开内容覆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公益事业透明度明显提升,社会公益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社会公益事业公益属性得到更好体现,全社会关心公益、支持公益、参与公益的氛围更加浓厚。(记者 肖达钰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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