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全省公路建设及运营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数据的通知

26.01.2015  20:53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仁怀市、威宁县交通运输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省公路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高速公路管理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业主单位:

  按照2015年1月11日召开的全省高速公路建设与营运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厅近期印发《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及管养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黔交建设〔2015〕2号)的要求,现将厅制定的全省公路建设及运营项目安全隐患排查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在对隧道、桥梁、边坡(高填深挖)等重要工程、地质灾害易发路段、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中认真填写,并于2月10前将有关隐患排查表报厅基建处。同时各业主单位2月底前务必在四大管理信息系统(桥梁、隧道、路面和路基(边坡)管理系统)中完成本次隐患排查有关数据的录入,对于在建项目尚未建立上述四个系统的,必须立即建立,具体事宜请与厅科教处联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排查过程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到位,不得弄虚作假。厅将对安全排查工作和养护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数据录入不及时,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刘彦、吴大鸿;联系电话:0851-85992068;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董翔,联系电话:0851-85992145

  附件:1.在建(或运营)项目高填方路基安全隐患排查表

  2.运营项目挖方边坡安全隐患排查表

  3.在建项目挖方边坡安全隐患排查表

  4.运营项目隧道安全隐患排查表

  5.在建项目隧道安全隐患排查表

  6.运营桥梁安全隐患排查表

  7.在建桥梁安全隐患排查表

  8.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表1、2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1月15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