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民宗局“六措施”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11.06.2015 18:33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杜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事故,普定县民宗局从六个方面强化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要建立以场所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工作小组,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要强化安全用电,油灯、蜡烛、香火等日常安全管理,建立饮食安全、环境卫生、建筑安全检修、地质灾害自我防范等制度。
三是开展宣传教育。要抓好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教职人员、信教群众、游客的安全意识,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有序开展宗教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留宿人员的管理。
四是配备必备设施。要安装和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避雷器、防盗设施等安全设施设备,根据各场所实际,随时储备必要的消防用水等,在危险点、危险地段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
五是抓好检查整改。要采取县民宗局巡查和宗教场所自查相结合,经常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消防、用电、建筑等安全情况,发现隐患问题,督促宗教场所限期整改。
六是实行信息报告。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集体宗教活动前,要将活动的时间段、地点、组织人员、活动内容、参加活动的人数等报告县民宗局备案,并制定集体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安全方面的问题。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11.06.2015 18:33
李克强签署第686号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6号
民族宗教局
人民日报头版刊文: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
2017年9月7日,民族宗教局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 ——《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2017年8月26日,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