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采取六项措施确保宗教执法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21.12.2015  11:57

      一是注重队伍建设,提高能力水平。确保宗教行政执法工作有机构、有编制、有执法能力,加强宗教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宗教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保障,切实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把宗教执法队伍机构设置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把对宗教干部培养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发挥宗教工作协管员、信息员队伍作用。

      二是规范执法程序,提供机制保障。完善和创新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在严格执法程序上,建立宗教事务行政执法事项流程,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三是严格档案管理,完善基础数据。档案建设涵盖宗教团体、活动场所、房屋产权、教职人员、执法处理等内容。推行宗教行政执法档案规范管理,将宗教工作信息全部纳入规范管理。同时将可公开的宗教基础信息数据,通过黔南州人民政府网、黔南州民族宗教网向社会适时发布,并设立宗教行政执法举报平台,接受社会各界有效监督。

      四是突出乱象治理,强化法治实践。在依法处治宗教渗透方面、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方面、治理乱建佛教寺庙方面、治理假僧假道方面、依法落实宗教房产方面、民间信仰管理方面等举例说明治理方式方法。

      五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工作合力。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宗教团体参加、信教群众参与、社会各界监督”的宗教行政执法体制,努力形成州、县、乡(镇、办事处)、村(居)、宗教团体、民管小组六个层面的管理体系,有效改变以往宗教事务部门“单打独斗”管理宗教事务状况。

      六是创新服务引导,促进关系和谐。坚持“刚柔并济”相协调以及“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做到规范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采取“一劝二谈三教育四帮助”的方式进行劝导,帮助宗教团体提高自我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