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警方辟谣网传“街头抢小孩未遂”事件
中新网兰州6月28日电 (崔琳 冯忠海)28日,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对外披露,针对6月25日网民反映兰州市城关区鸿运润园有人“抢小孩”事件,该局展开近20小时的连续调查。26日上午,该案真相浮出水面,事件当事人(在微信圈和QQ群里发布消息者付某)及微博发帖人“永修老余”所发信息均为严重不实消息。
2015年6月25日17时20分许,城关公安分局雁西路派出所接到一名付姓女子报案,称有陌生男子抢其孩子未遂。接报民警询问得知,付某称其在兰州城关区鸿运润园东门口自己的车内等待母亲和小孩时,突然一男子拉其母亲怀中所抱孩子的腿,被其制止后,该男子回答认错人之后便笑着离开。付某随后用手机拍下该男子照片后便到派出所报案。
经过询问,民警让付某带当时在场的她母亲来派出所配合民警做进行进一步调查,并让其将手机上的照片下载后提供给民警。付某离开后不久再没有返回雁西路派出所。当日17时30分许,付某便在其微信朋友圈、QQ群里发了一条内容为“求扩散,求扩散。就是这个人,刚在鸿运润园门口,差点把我儿子抢走了。我在路边车上等,我妈自己抱小孩出来,他可能以为我妈自己一个人。突然一下子靠过来伸手就硬要拉我儿子的腿。路边还停着一辆没有牌照打着双闪的红色斯柯达。我问他干嘛,他笑着跟我说不好意思,认错人了。我现在还在抖啊,太恐怖了。妈妈们自己带孩子出门要小心一点”的信息,并附带了两张图片。
该条信息经付某发布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并转发,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一名昵称为“永修老余”的男子,在新浪微博上转发了“抢小孩”的消息后很快也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跟帖转发。
付某儿子被“抢”一事引起了甘肃省公安机关的重视,遂成立专案组夜查此事。城关公安首先对网络上有反映兰州有人“抢小孩”的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同时,警方连夜对报案人付某、其母亲赵某、当时给付某开车的司机魏某进行询问,并制作了笔录,了解了事件的具体经过;最后警方还调取事发地相关视频,查明付某所述的穿白衬衣陌生男子及红色斯柯达车辆后发现其所发信息明显与事实不符。
警方通过调查获知,付某在其昵称为“付晓美”、微信号为doudou0902的微信上,发布了关于“抢小孩”的说说,并在账号为105719566的“天庆莱茵小镇邻里之家”QQ群里及其自己QQ空间内,发布了关于“抢小孩”的说说。
经警方核查后,责令其删除了其在微信、QQ空间内发表的关于“抢小孩”的说说。在新浪微博上发布“抢小孩”说说的是一名微博昵称为“永修老余”的男子,电话号码为13919200022。该条微博截止2015年6月25日22时许被转发44次,后经警方核查该事件后,责令昵称为“永修老余”的博主删除了该条微博。
6月26日凌晨5时许,调查民警在青白石一处废品收购商店找到了该陌生男子并将其就近传唤到青白石派出所进行询问。
该男子对民警讲,他姓王,河南人,今年50岁,两年前他与妻子一起来到兰州从事废品收购生意,6月25日下午,王某去距“鸿运润园”不远的一处工地洽谈废品收购一事,结束后准备步行乘坐公交车回青白石,结果行至“鸿运润园”东门附近时遇到一名抱小孩的妇女。王某沿着人行道和抱小孩妇女一前一后行走到一辆越野车旁边时,该妇女打开车门上车,由于该段人行道不是很宽,打开的车门挡住了人行道,王某便稍作停顿,准备从左面绕过越野车向前走,恰巧抱小孩妇女已经上车并关上了车门,王某则没有绕道继续在人行道上向南走去,期间,他发现越野车上的一名年轻女子给他拍了照片,他不明白什么事,也没有追问便回到住处。直到26日凌晨被民警传唤后,王某才明白25日下午发生了什么。
警方称,王某在青白石收购废品,周围的人,包括青白石派出所的民警都了解他,他之所以两年前来到兰州,就是因为,两个孩子先后考上大学,一个是重点大学的法学专业,一个是普通高校的临床医学专业,家中只剩他们夫妻两人,所以出来干点活,挣点钱。
城关警方表示将对此事件的传言当事人拟治安处罚,同时希望广大网民朋友,不要相信谣言,不要传播谣言,更不要制造谣言,合法上网,理性思维,不给个别用心不良的不法分子任何可以利用的机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