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醉汉酒后焚烧公交车 一审获缓刑
19.08.2015 06:56
本文来源: 贵阳新闻网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李辉)8月17日,记者从七里河区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该院提起公诉的高某故意毁坏财物罪案,法院一审判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经查,今年5月16日1时许,高某酒后窜至七里河区龚家湾附近,发现彭某停放在此处的中巴公交车副驾驶后侧车窗未关,便拉开车窗钻入车内,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驾驶员座位上的毯子点燃后离开。后被消防人员扑灭,造成车辆财物损失价值共计9750元。七里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遂做出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 贵阳新闻网
19.08.2015 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