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环保标准和规范培训班的通知(黔环办[2016]39号)
黔环办〔2016〕39号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举办
环保标准和规范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以下称《标准》)和《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工程防渗系统施工、环境监理及验收规范》(以下称《规范》)的宣传贯彻工作,做好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我厅拟于近期举办两期培训班,并委托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16年9月13 —14日(12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贵阳市委党校(园林路71号)
三、培训内容
《标准》和《规范》的实际应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工程的地下水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工程的审批,执法要点等。
四、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已建、在建、拟建工业渣场地区负责环评审批人员和环境监察支队(大队、局)负责现场执法检查人员。
五、培训费用
9月 13—14日餐费、9月12—13日住宿费,均由省环境保护厅承担。
六、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按预报名名单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因故不能参加的需提前告知会务组。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会务组联系人联系咨询。
联系人:丁 念
手 机:18685157052
传 真:0851-85561451
邮 箱:67858416@qq.com
2016年9月7日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