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办公室关于办好《贵州民族报》及做好征订工作的通知
30.09.2015 14:39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各州、市民宗委,贵安新区社管局,各县(市、区)民宗局:
《贵州民族报》是省民宗委主办的时政类机关报,是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我省改革开放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和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的重要平台,办好《贵州民族报》和做好有关征订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委领导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办好《贵州民族报》和做好2016年征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贵州民族报在民族宗教宣传工作中的作用
进一步办好贵州民族报,是不断发展壮大民族宗教工作宣传舆论阵地的需要。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从抓好民族工作意识形态的高度和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高度,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宣传舆论话语权,充分认识《贵州民族报》的地位和作用,切实把宣传及征订《贵州民族报》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同抓”的领导工作机制,专题研究贵州民族报宣传及征订工作,确保2016年《贵州民族报》宣传及征订工作有新的进展。
二、不断扩大《贵州民族报》的宣传覆盖面
要把宣传及征订贵州民族报纳入年度民族宗教工作宣传经费预算,通过做好贵州民族报的宣传及征订,扩大民族宗教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更多的部门、单位、社会团体及宗教团体都来重视、关心、支持民族宗教工作。要使贵州民族报覆盖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覆盖到民族工作委员单位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覆盖到相关学校、事业单位、民贸企业及相关企业、农村。
三、加强《贵州民族报》通讯员队伍建设
各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贵州民族报》通讯员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每年至少办好一期通讯员培训班,不断壮大通讯员队伍,提高通讯员稿件质量。贵州民族报要加强与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协助各地抓好通讯员培训,共同完成《贵州民族报》的宣传通联征订工作任务。
四、建立完善贵州民族报宣传征订工作激励机制
各地要建立和完善《贵州民族报》宣传及征订工作激励机制,把支持《贵州民族报》办报和做好征订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贵州民族报要完善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州市县进行奖励。
附件:1.2016年《贵州民族报》发行任务分解数
2.《贵州民族报》省内征订奖励办法
贵州省民宗委办公室 2015年9月28日
附件1
2016年《贵州民族报》发行任务分解数
地区 份 数
黔东南州 1900份
黔南州 1500份
黔西南州 1200份
贵阳市 1700份
遵义市 1700份
六盘水市 900份
安顺市 1000份
铜仁市 1300份
毕节市 1200份
附件2
《贵州民族报》省内征订奖励办法
《贵州民族报》是省民宗委的机关报,是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舆论阵地。为充分发挥《贵州民族报》在扩大民族宗教工作知晓面、影响力中的主阵地作用,进一步扩大《贵州民族报》的覆盖率,经省民宗委同意,制定《贵州民族报》省内征订奖励办法。
一、《贵州民族报》采用邮政发行开展省内发行工作。邮政发行,指订报方通过邮局订报收阅报纸。
二、省内重点发行对象:省、州(市)、县、乡(镇)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民族学校、民贸企业及国营大中型企业、武警部队等。
三、省民宗委负责订阅赠送省四大班子、省民宗委委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部分离退休省级干部、国家民委、全国30个省市区民委。各州(市)级在职厅级领导干部和部分离退休同志,以及州(市)级四大班子机关、党委各工作部门、民宗委委员单位或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州(市)级民委负责组织征订;县(市)级在职县处级领导干部,以及县四大班子机关、党委机关、县级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村由县级民宗委负责组织征订。
四、民宗委系统的发行工作列入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数按1-12月征订数累计平均计算。
五、发行工作奖励。每年底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奖励。
(一)以县为单位进行奖励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达100份的,一次性奖励1500元;每增加50份,给予500元奖励。
(二)以市、州为单位进行奖励
1、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的,奖励15000元;
2、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的,每超额完成一个百分点增加奖励150元。
六、本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由贵州民族报社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30.09.2015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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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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