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阳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意见》
2014年12月11日,正值贵阳市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开幕之际,中共贵阳市委出台了《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意见》,这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贵阳市工会工作和工运事业创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贯彻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是在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关键时期出台的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工会工作和工运事业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对于全市工会组织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履行工会职能,开创工会工作和工运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紧密结合贵阳实际,从6个方面对新时期工会组织如何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维权维稳、增强工会服务能力和水平,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等重大问题,作了20条具体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指明了方向。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中的主力军作用,团结带领职工推进科学发展、促进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广泛开展“劳动增效益,职工爱企业”主题劳动竞赛,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劳动竞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为实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要大力弘扬新时期劳模精神,用劳模精神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进步。要建立和完善“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长效工作机制,把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纳入党建工作目标,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重点抓好经开区、高新区、综保区、临空经济区、中关村贵阳科技园的建会、建家、建制工作和工业园区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要着力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工会作为枢纽型组织的作用,力争建设一批与工会工作相关、与职工群众贴近、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社会组织,使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加全面,更加牢固。
《意见》要求,要高度关注和切实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职工群众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要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要加强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深入开展工会帮扶救助工作,健全完善面向全体职工的帮扶、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职工服务体系。要切实加强工会组织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意见》强调,要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会工作汇报。坚持和完善政府与同级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政府要明确一名领导联系工会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要将工会工作列入党政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市委组织部与工会联合考核。要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民主、廉洁自律、职工信赖的要求,选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要加强对党的工运理论和政策的学习、研究和创新。各级党委领导要学习掌握新形势下党的工运理论、方针政策,熟悉工会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各级党校要把党的工运理论、方针政策、劳动法律和工会基本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党委宣传部门和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工会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形成有利于发挥工会作用和树立工人阶级形象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