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培训(第一期)的通知

16.09.2014  14:06

  黔教办函〔2014〕130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威宁县、仁怀市教育局:


  为了促进幼儿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7月我厅下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方案(试行)>和<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黔教学前发〔2014〕215号),为切实有效开展幼儿园评估工作,定于近期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培训,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1. 学习、理解新版《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方案(试行)》、《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细则(试行)》。


  2. 通过实际操作、学会评估的方法及技巧;学会撰写幼儿园自评报告及评估报告。


  3. 通过培训,遴选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专家成员


  二、培训内容


  1. 解读《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方案(试行)》、《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细则(试行)》。


  2. 如何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


  3. 幼儿园如何使用评估细则开展自评。


  4. 到幼儿园实地操作。


  三、参训人员:已评为省级示范幼儿园园长、正在申报省级示范幼儿园园长或业务园长(附件1)各1名、往届评估专家组成员及部分高校教师(附件2)。


  四、培训时间:2014年9月12-17日(12日报到,17日离会)。


  五、培训地点:贵州省教师教育学校(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见龙洞路82号)


  六、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伙食由省教育厅安排,交通费及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已退休人员的相关费用由市(州)教育局承担。


  请各市(州)将参训人员报名表(附件3)汇总之后,以市(州)为单位于9月5日之前发至学前处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陈云娇              联系电话0851-528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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