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承办单位的通知
黔教办职成〔2016〕151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管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文件精神,按照“提高质量,完善制度,阳光操作,创新发展”的总体思路,办好我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省赛),进一步规范大赛运行,强化赛事管理,推进大赛制度化建设,推动全省职业院校的交流、学习、借鉴和发展,调动办赛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利用和发挥各地、各校职业教育资源和优势,经研究,省赛各赛项承办单位采用申报的方式遴选确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省内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二、申报项目
本次申报的赛事项目为13个专业大类(名单见附件1)和大赛组委会执行办公室。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院校的综合办学实力在省内名列前茅,近三年承担和成功举办过省级及以上赛事或大型活动,遵循大赛理念,遵守大赛规则,能够切实担负赛项承办单位职责(职责见附件2),服从省赛组委会领导与安排。
(二)赛项按照专业大类进行申报,一所院校申请承办的专业大类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三)所申报赛项相关专业要有较高的办学水平,并在省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和优良的实训条件。
(四)满足所申报专业大类赛项的办赛场地需求。实习实训设施能容纳相应的参赛规模,设备优良,并有满足赛项举行赛事相关活动的礼堂、会议室、体育馆等场所。
(五)具备较强的接待能力。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赛点周围宾馆数量充足、住宿环境良好,能够满足来宾、专家、裁判和参赛选手的住宿需求。
(六)具备开放办赛的条件。能够做到在不影响比赛的前提下,安排参观通道或安排特定区域作为观摩区。
四、申报程序
(一)各职业院校根据省赛赛项安排,结合自身实际自愿填表申报(见附件3),高职院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地区中职学校经所属市(州)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提出申请。申请表一式1份于2016年11 月26日前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同时发电子版至指定邮箱(邮箱: [email protected] )。
申报学校需准备PPT进行展示和现场答辩,时间在8分钟以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大赛执行办公室(职责见附件4)由拟申报的职业院校根据自身情况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请,与赛项申报单位同时进行现场陈述和答辩。
(三)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经省教育厅研究审定后确定省赛赛项承办院校并予以公布。
五、其他
(一)省赛赛项承办学校和大赛组委会执行办公室一经确定,有效期为三年,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二)各专业大类赛项承办学校确定后,为提高办赛水平和质量,可以联合其他职业院校共同举办,但须书面报省教育厅同意。
(三)省教育厅将对省赛赛项承办学校在相关政策上给予倾斜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联系人:袁媛,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电话:0851—85283692。
附件:1.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办赛项专业大类名单
2.贵州省职业院校赛项承办学校职责
3.贵州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承办院校申请表
4.贵州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执行办公室职责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
(责任编辑:gzsedu_y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