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03.08.2015  16:54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工程造价

管理改革 任务落实情况 自查工作的通知

黔建建字〔2015〕335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11月份对全国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地要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贵州省全面深化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黔建建通〔2015〕174号)的要求,做好各项改革工作,认真组织自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的落实,改革资料归档完整。

二、各地按照《贵州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表》开展自查工作,于2015年8月20日前上报自查报告,我们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 系 人:曾爱平

联系电话:0851-8536021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贵州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