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27.04.2015  18:05

黔建建字[2015]155号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组织开展 全国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5〕2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及相关单位结合《贵州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检查,各企业要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并建立台帐,将自查情况报项目所在地县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市(州)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所辖范围主管部门抽查,并将检查情况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信息报送要求上报省厅,省厅将进行督查。

同时,按《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实行网上办理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565号)文件要求,加快项目录入工作,强化监管。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5]256号)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