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民法院 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17.03.2018  17:10

               

  为推进审判辅助事务改革工作需要,经研究,兴义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审判辅助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外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审判辅助人员总人数30名,分别为:

1、书记员岗位 17名。

主要职责:负责法院诉讼服务、审判服务、执行服务等相关辅助性事务工作;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2、速录员岗位10名。

主要职责:负责案件庭审的开庭准备工作;负责案件“庭审笔录”的制作工作;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3、档案工作员岗位2名。

主要职责:负责对各类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编制,整理,装订,检索工具,移送归档等工作;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4、文印员岗位1名。

  主要职责:负责法院各类文书和资料的印制、装订、整理、交接移送等工作;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资格条件

(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法院工作;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

4、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情形等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5、无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

6、能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保密能力强;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无其他不宜从事兴义市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  书记员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专(高职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岁以下;

3、熟悉计算机操作和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报名时需现场测试);

4、有一定书写能力,并且书写规范、工整、流畅(报名时需现场测试);

5、法律专业优先;具有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 庭审速录员条件和资格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

3、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在80字以上,准确率达90%以上(报名时需现场测试);

4、法律专业优先;具有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 档案工作员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专(高职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岁以下;

3、熟悉了解档案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方法;

3、具有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 五) 文印员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专(高职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岁以下;

3、具有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后薪酬2800-3500元(含五险)。

五、报名、测试、面试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兴义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远程调解室(新审判法庭大楼一楼),只接受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 (各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小2寸免冠照片2张等其他相关资料,并按要求规范填写好《兴义市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登记表》,交兴义市人民法院审核。

4、测试、面试: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根据不同岗位需求和技能要求将现场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可进入面试环节,并现场签字确认测试、面试总成绩。

5、报名结束后,将公开公布所有人员的测试、面试总成绩。

六、政审和体检

1、将根据测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政审和体检人员。

2、政审体检人员须提交兴义市人民法院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和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费用自理);

  七、签订劳务派遣(外包)合同

  经考试政审体检情况择优确定人选,由兴义市人民法院推荐到广东汉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兴义分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兴义市人民法院工作。

经测试、面试、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兴义市人民法院大门公告栏内通知。应聘人员须按通知时间到法院报到,逾期视为放弃聘用。

本公告由兴义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兴义市人民法院地址:兴义市兴义大道(兴义烟厂隔壁)

联系电话:陈先生:13702797130

                              刘先生:18083440678

 

                                                                    兴义市人民法院

                                    2018年3日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