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妇联举办《反家庭暴力法》基层妇干培训会

24.05.2016  17:22


讲座现场


兴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波为基层妇干授课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5月19日下午,在市妇联举办的《反家暴法》的培训会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波同志对新实施的《反家暴法》作了详细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兴义妇女的娘家,兴义市妇联第一时间行动起来,组织全市90余名基层妇干及30余名司法干警参加《反家庭暴力法》培训会,提升全市反家暴工作水平。培训中,黄波从《反家庭暴力法》颁布的社会背景、家庭暴力的性质、危害以及重大意义等方面,及通过鲜活的案例,详细地解读了家庭暴力的危害、遇到家庭暴力应如何救济、如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法律知识,使反家暴意识深入人心。
    通过培训,各基层妇女妇干表示,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增强广大妇女对家庭暴力的自醒意识和预防能力,让每一个家庭的妇女都远离暴力,幸福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