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马岭河流域全面实施“河长制”

20.07.2015  11:40

      为切实改善和提升马岭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近期,兴义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兴义市马岭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市域范围内对马岭河流域全面实施“河长制”管理。

      按照“一河一长、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的管理责任体系,“河长”由市政府王天洋市长担任,对河道的水生态、水环境的持续改善负领导职责;“河段长”分别由河流沿岸的黄草办、桔山办、坪东办、木贾办、丰都办、马岭镇、清水河镇的街道办主任、镇长担任,承担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整治、沿河环境整治、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等具体工作任务;市水务局、环保局、农扶局、城管局、林业局和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水行政的执法监管、行业指导、河流整治等工作。通过实施“河长制”,将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道综合管理体系,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为实现“天蓝、地绿、水清、人和、业兴”的奋斗目标而努力。(兴义市水务局 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