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环境保护局贯彻落实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精神

16.03.2016  18:39
 

兴仁县环境保护局贯彻落实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精神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于2016年3月16日上午,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大桥在环境保护局会议室主持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就会议精神进行贯彻学习。

首先由县纪委派驻县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黄成艳对县委书记方俊和县纪委书记杨翔同志的讲话精神进行原文传达学习,并对县纪委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同时对工作进行强调,我们要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这一宗旨,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做一位忠诚于党的国家干部。

其次,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大桥对会议进行总结,从二位领导的讲话,我概括为两点:一是清清白白做人,二是踏踏实实办事。不管何时何地,都想到自己是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时刻警醒自己,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希望大家能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办事,确保大家健康成长。

最后,肖大桥局长对2016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6年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首要任务,确保队伍健康成长。一是严格实行“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对全局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的部门负总责,部门负责人对下属负总责。 二是坚持每两周一次政治学习,并对涉及身边的人和事进行通报。时刻警醒干部职工绷紧这根弦,守住底线。三是对乱办事、慢办事、不办事和有人举报的一经查实严格处理,绝不轻饶。四是实行季度约谈机制。每季度县委、政府考核前实行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一次约谈,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站、队一次约谈,股、室、站、队负责人对职工一次约谈,约谈必须有记录。五是支部要适时组织相关学习,每年至少2次。

供稿人:兴仁县环保局 安德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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