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内蒙古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的重要机遇期。为积极践行“8337”发展思路,加快推进自治区草原生态建设,巩固和扩大草原生态建设成果,建设中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做好“十三五”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5年5月13日,内蒙古农牧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永志同志,邀请内蒙古农业大学李青丰教授、卫智军教授、内蒙古师范大学海山教授,内蒙古农牧科学院、草原站、草原勘察规划院、饲料草种监督检验站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学者,就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进行座谈与研讨。
会议通报了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情况。与会专家学者各抒己见,展开了认真、积极、热烈的讨论,一致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经过多年治理,草原生态达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阶段。但生态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为此,专家们建议:
1、进一步深化牧区改革,全面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
2、进一步加大草原建设力度,继续组织实施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积极争取国家新设项目的支持,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草牧业,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充分利用退耕地,建设一批优质稳产的饲草料生产基地。
3、进一步加强草原保护工作。积极创新执法方式方法,强化执法手段提高案件查处效率。
4、进一步促进草产业发展。组织编制好“十三五”草产业发展规划,做好高产优质苜蓿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开展草牧业试点工作,加大饲草料储备库建设力度。
5、进一步实施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面贯彻落实草原生态监测评估制度。
6、进一步探索草原畜牧业发展模式。继续坚持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制度。大力发展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生态家庭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入物联网技术,着力发展草原畜牧业品牌。努力探索草原畜牧业生产发展、牧民生活富裕、草原生态良好的“三生统一”协调发展之路。努力实现牧区增绿、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的共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