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农产品电子商务有利于提高农民市场主体地位
06.09.2014 17:31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贵州频道9月6日电(记者刘勤兵、熊俊)9月5日在贵阳结束的“2014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峰会”农产品电子商务论坛上,有关专家认为,通过农产品电子商务,农民能更自主地选择购买对象,明显提高市场主体地位,有效降低市场风险,增加销售收入。
农业部全国农业展览馆馆长隋斌表示,传统的农产品流通一般要经过生产者、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消费者等多个环节,交易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大等问题。“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生产者和消费者能直接进行沟通交流,自主进行交易,明显减少流通中间环节,显著提升农产品流通速率和效力。”
隋斌认为,农民通过电商平台,能直接、迅速、准确了解市场需求,生产出适销、适量的农产品,避免因产品过剩带来损失,降低市场风险。同时,由于流通环节减少,流通链缩短,还能降低流通运输保鲜成本、时间成本以及中间环节被提取的利润。
针对目前农产品市场存在的市场分割、信息不对称、缺乏充分竞争是农产品价格不稳定等问题,专家认为,电商平台能最大程度加强买卖双方的信息获取能力,保证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形成规模大、信息通畅、透明度高、竞争充分的农产品流通市场和反应灵敏、健全有效、公平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农业部市场信息司副司长王小兵说,农产品电子商务是提高农产品效率的重要举措,农业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将从促进产销衔接入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降低准入门槛,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切实缩小城乡的鸿沟,真正让农民享受到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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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2014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