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遵义召开

21.11.2014  12:53

    11月20日,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遵义市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交流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对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进行安排部署。

    贵州省委副书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军讲话,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广智主持,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王晓光致辞,副省长、领导小组副组长何力传达相关精神。

    会前,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遵义县枫香镇花茂村创建点、苟坝会议会址和陈列馆、龙坑镇梳池-南白镇民主创建点、龙坑镇八里创建点。考察中,省领导详细了解农村产业发展情况,鼓励当地群众结合实际、找准优势,多渠道增加收入;与道德讲堂正在听课的群众互动,鼓励大家弘扬传统美德,当好人、做好事。交流会上,遵义市、毕节市、安顺市、盘县介绍了创建经验,省文明办、省农委、省文化厅、省财政厅作了发言。部分与会人员进行互动发言,气氛活跃。

    会议指出,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不断加大力度,深入开展基础设施六项行动计划,打造了贵州省新农村建设的靓丽名片,带给了农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推动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借鉴遵义等地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升级版。

    会议强调,要科学理解、全面把握“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丰富内涵,既抓设施建设也抓产业发展,既抓环境整治也抓素质提升,既抓典型也抓普及。要给创建工作注入新的时代内涵,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加强道德建设作为一条红线,融入各项创建活动,加强“德师”队伍培训,深化“道德讲堂”活动,发挥村规民约、家训家风等约束引导作用,加强农村法制教育。要坚持在规划、标准、速度等方面因地制宜,把规划作为龙头,严格按规划建设;量力而行,根据各地实际确定不同的创建标准;尊重客观规律,循序渐进。要通过模式、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提升创建层次。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变“要我干”为“我要干”。要广泛凝聚各方合力统筹推进,抓好系统谋划、资金整合、长效管理,与扶贫开发等工作结合起来,为农村群众谋福祉。

    会议要求,各地要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注重开拓创新,谋划好明年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切实把“四在农家·美丽乡村”这一品牌维护好、发展好。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市(州)、各县(市、区)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涂林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