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揩油”农村低保 贵州844人受处分 纪检立案1232起

06.04.2016  10:34

 贵州省纪检监察立案1232起,移送司法15人

揩油”农村低保 844人受处分

    4月5日,记者从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贵州省严查农村低保领域腐败,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3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44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所查案件涉案金额共计2526.33万元;157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惠水县斗底乡党古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浩华以修建通村组公路资金不足为由,违规挪用该村低保户的低保资金支付工程款,并套取、贪污23名低保户的低保资金4万余元。陈浩华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这是3月31日黔南州通报的一起农村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违纪案件。

    农村低保是保障农村贫困居民最低生活的最后一张“安全网”,是脱贫攻坚的“兜底”之举。据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省纪委对有关问题线索梳理研判后发现,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在管理和发放农村低保资金过程中,或雁过拔毛、克扣侵占,或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或串通作假、虚报冒领,导致扶贫政策、惠民资金在“最后一公里”走偏、受阻,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针对于此,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期、分批对农村低保资金的申报、拨付、发放、管理使用等环节存在的违纪问题,开展专项监察。在专项整治下,一系列涉及农村低保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暴露了出来。

    有的县、乡、村由于财政比较薄弱,在公共事业资金捉襟见肘时,便在农村低保资金上“打主意”。如黎平县地坪乡岑卜村党支部原书记卜启财,直接将全村低保户的低保资金交由村“两委”统筹管理,违规用于村级道路修建等公益事业,其本人还挪用村集体资金17万元,卜启财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农村低保资金评定中优亲厚友。如兴义市三江口镇红落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吴长云,把不符合条件的大儿子吴勇和二儿子吴雄纳入农村低保对象,共违规获得农村低保资金8286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有的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力搞权钱交易,肆意侵占群众利益。如安龙县钱相街道作坊村村委会原主任陈兴龙,违规向80户低保户收取“低保证”发放费共计8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胡锐)

 

[责任编辑: 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