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多措并举掀开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新篇章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和正常发挥效益,锦屏县多措并举做好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一是召开全县动员会。出席此次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杨从清副县长、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5个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分管领导、全县水务系统干部职工100余人,此次会议还特意邀请了州水利工程管理局徐东高副局长、州水利改革办负责人蒙光宇以及省改革试点雷山县水务改革业务骨干田君海同志到会指导。会上、杨从清副县长作重要讲话和部署,并要求各乡镇要全面组织开展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宣传到组到户,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了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配套政策,积极争取群众对改革的理解支持、真心拥护和广泛参与。二是加强组织领导,齐抓共管,成立“锦屏县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水利产权办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的培训和指导,有效地组织开展水利资产清产核资、造册登记、资产评估、产权界定、改革方法步骤等相关改革业务工作。四是严肃工作纪律。改革涉及利益的调整,政策性强,敏感性大,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肃改革纪律,完善相关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和群众监督,对在改革中徇私舞弊违反工作纪律的实行责任追究。五是建立考核机制,实行分级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察局要对乡镇和辖区内的改革工作机构完成改革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六是强化经费保障。将县产权办和乡镇的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为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编辑:曾桥 锦屏县水务局:龙正森 、杨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