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完成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10.01.2018  20:11

  贵州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已完成,基本扭转了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健全的局面。1月9日,记者从相关总结会上获悉,这比国家规定的时间提前了三年。全省共明晰工程产权426399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水权的产权证书已颁发453486张。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主要针对产权交叉混淆难以明晰的状况,将水利工程有形资产的产权、工程占地的土地产权及水资源的水权实行“三权剥离,分类明晰”,通过制度创新,明晰产权,颁发权证,使改革后的每一处工程都获得“身份证”,落实“管护人”,让工程的所有者、使用者、管理者吃下“定心丸”,能有效解决工程的所有者主体和管护主体缺位的老问题,为界定管理权、明确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护责任等奠定基础。

  所有权得到明晰、管理权得到界定、使用权得到明确后,贵州省探索建立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模式,通过拍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等多种管理方式,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了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了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息烽县小寨坝镇上寨山塘容积约2000立方米,一度无人管理,每年仅以250元承包给农户种水稻,山塘蓄水功能尽失。通过将山塘所有权和水权公开拍卖给当地村民,落实了管护主体,拍卖所得20.24万元归村集体经济,并流转了土地使用权。随后由山塘产权所有者出资7万元、县政府补助3万元对山塘进行清淤扩建,加固整治了大坝及安全防护栏、放水设施等,在保证原有灌溉功能的同时,还依托山塘办起农家乐,同时流转周边土地种植葡萄,发展多种经营,年创收40余万元。

  贵州省通过明晰产权,将数量众多的国家补助建设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划转”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明晰给受益农户,让其成为工程的所有者,充分调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管护工程的积极性主动性,改变了“国家管不到,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了”的局面。同时,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利用工程所有权“作价入股”、抵押贷款,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的“三资转换”。此外,引导和鼓励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流转交易,通过赋权释能,让改革红利惠及千家万户,达到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遵义市凤冈县进化镇联合村引进企业征地96亩,将村集体所有的九龙山塘从“小山沟”扩建成为蓄水近5万立方米、灌溉农田200余亩的“大水缸”。以山塘产权和所占土地作价入股,由引进企业负责经营管理,群众占股25%参与年终分红,并将剩余300余亩土地流转给该企业经营,群众应聘至企业就业增收。该企业2015年投入营运,年收入从2015年的30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96万元,33家农户人均分红从2015年的576元增加到2017年的1864元。此外,亩均土地流转费收益也从2014年的1000元增加到2017年的3000元左右。

  据悉,目前全省共组建了269个片区水务站,并成立1147个用水合作组织、2273个用水户协会、370个镇(乡)级和村级水务公司,成为基层水利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另外,全省26个县(市、区)实施了山区现代水利试点项目,省级投入3.9亿元,带动企业大户及农民自筹资金近4000万元,扩大灌溉面积约5万亩,受益群众近70万人,人均增收3000元,加速推进了项目区贫困群众脱贫摘帽的进程。 (记者 张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