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期:教育部在我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集中调研工作

29.06.2016  23:2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文件精神,深入调研了解中西部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情况,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5月26日至27日,教育部在我省黔南州福泉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集中调研工作。
  
  调研期间召开了两个专题座谈会,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吕玉刚,省教育厅副厅长级督学潘建春,黔南州委常委、福泉市委书记黄伟等出席座谈会,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杜柯伟主持会议。会议充分交流各地推进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取得的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研讨下一步推进工作的主要举措,并就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工作征求了意见建议。
  
  吕玉刚司长在座谈会上指出,《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对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了留守儿童工作机制,将留守儿童纳入教育规划纲要,列入精准扶贫和民生救助体系,教育部门认真履职,通过采取建档立卡、精准关爱、一对一帮扶、纳入教育督导等有针对性的举措,取得明显成效。
  
  吕玉刚司长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做好留守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对教育部门提出的重点任务,切实履行教育部门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中的职责。要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集中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加快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完善家校联系、推进结对帮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完善控辍保学机制,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加强督导结果运用,结合地方实际切实把中央要求落实好、贯彻好,不断提高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水平。同时,要积极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坚持标本兼治和源头治理,统筹解决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问题。留守儿童教育关爱观测点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积累经验,保障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潘建春同志在会上代表贵州省教育厅致辞,并汇报了我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情况。河南等6个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等10个教育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观测联系点教育局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全体参会人员实地考察了福泉市桂花小学、牛场镇中心小学、石板寨小学、高石初级中学等4所学校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开展情况。基教一司领导及各省、市参会人员对我省农村学校大课间活动、“三个三分之一”图书管理、“四在学校幸福校园”活动等做法给予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