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贵安新区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特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分局: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基础性工作。目前,经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努力,全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发证完成情况较好,发证率较高。但是,大多数地方农村地籍调查基础薄弱,地形图件陈旧,大比例尺图件奇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登记颁证多以皮尺丈量测算面积,没有界址点坐标,四至不明确,地籍调查成果不能准确落到实地和国土资源管理“一张图”上。核发的土地证书不能实现确权维权、排除争议的功能,不符合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为夯实扩大农村土地权能基础,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在全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依据农村地籍调查规程,采取资源共享的方式,结合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采用高分辨率航空影像,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工作。2014年,启动在全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开展农村土地精细化确权试点。通过试点,先城市郊区和乡镇、后农村集中居民点,再农村分散居住点的步骤,逐步开展农村土地精细化发证工作。2017年,力争全省实现新发土地证书做到实地调查测量,实现空间定位的确权登记管理,做到权属合法、界线清楚、面积准确、空间定位。
二、工作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这项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摸清家底、夯实基础。因此,各地要实事求是开展工作,充分利用已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登记颁证成果,以现状为调查依据,切实摸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基本情况。
全面调查原则。无论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规划、按程序审批、一户一宅、用地限额等规定,还是单纯居住用地,居住和农副产品加工、仓储、商业门面、农家乐旅游、餐饮、娱乐等综合用地,也不分办不办证,都要纳入调查范围,全面掌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基本情况,为今后分类处理提供全面、准确、详实的基础数据。
三、工作要求
(一)扎实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各地要尽可能利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地理国情普查成果,采用高分辨率航空影像制作或更新地籍调查图件。同时要重视实地调查统计,在当地政府统筹安排、落实经费的情况下,采取国土资源、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和乡镇政府齐抓共管,通过公告、登门调查等方式,核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宗数、面积、权利人等基本情况。
(二)注重工作衔接。一是地籍调查与年度变更调查相衔接,充分利用变更调查农村建设用地成果,节约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水电水利工程的库区水面,虽作为建设用地,但不纳入建设用地登记发证统计。三是应加强和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宅基地农民户数的确定,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的户数为法定依据。四是地籍、规划、耕保、用地、执法等国土资源系统内部机构要加强工作配合,全面、准确调查统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情况。
(三)搞好试点。坚决守住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和耕地保护的底线,全面开展在全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精细化确权试点。试点县(市、区、特区)要加大对100个示范小城镇城镇地籍调查、农村地籍调查、农村土地登记发证的资金支持。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启动应用100个示范小城镇的地理国情普查成果、高分辨率航空影像制作大比例尺的农村地籍调查底图,率先开展新发土地证书做到实地调查、解析测量,实现空间定位的确权登记管理。凡是没有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精细化确权试点工作的地方,不得开展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试点。
(四)加强督导。市、州要加强对试点县(市、区、特区)工作的指导,统一调查范围、标准、手段。试点县(市、区、特区)要通过国土资源部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月报软件,在每个月的23日前,按时向市、州报送登记发证情况,并提供农村地籍调查、精细化确权工作推进情况等相关材料。市、州在每个月的25日前,汇总资料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附: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名单
2014年月日
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名单
根据2014年2月26日,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议定调整增补示范小城镇后,全省100个示范小城镇为114个,如下:
一、省级示范小城镇(42个)
贵阳市:清镇市站街镇、修文县扎佐镇、息烽县小寨坝镇、开阳县龙岗镇、花溪区青岩镇
遵义市:遵义县尚嵇镇、鸭溪镇,桐梓县新站镇、仁怀市茅台镇、茅坝镇,湄潭县永兴镇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郎岱镇、岩脚镇,盘县柏果镇、水城县玉舍乡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宋旗镇,平坝县夏云镇、普定县白岩镇
毕节市:威宁自治县迤那镇、二塘镇,纳雍县勺窝乡、大方县六龙镇、赫章县六曲河镇、金沙县沙土镇
铜仁市:德江县煎茶镇、印江自治县木黄镇、大龙开发区大龙镇、思南县塘头镇
黔东南州:雷山县丹江镇、台江县施洞镇、黎平县肇兴乡、丹寨县兴仁镇
黔南州:独山县麻尾镇、平塘县卡蒲乡、贵定县昌明镇、瓮安县猴场镇
黔西南州:兴义市清水河镇、兴仁县雨樟镇、贞丰县者相镇、普安县青山镇
贵安新区:高峰镇
二、市(州)级示范小城镇(72个)
贵阳市:清镇市卫城镇、白云区牛场乡、修文县六广镇、乌当区羊昌镇、息烽县九庄镇、开阳县南江乡、观山湖区朱昌镇
遵义市:绥阳县风华镇、赤水市官渡镇、习水县土城镇、仙源镇,正安县安场镇、务川自治县镇南镇、凤冈县永安镇、余庆县敖溪镇、道真县旧城镇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木岗镇、盘县石桥镇、羊场乡,水城县发耳乡、钟山区大湾镇
安顺市:西秀区轿子山镇、西秀区七眼桥镇、平坝县天龙镇、普定县马官镇、镇宁自治县江龙镇、关岭自治县永宁镇、紫云自治县水塘镇
毕节市:大方县黄泥塘镇、七星关区青场镇、七星关区清水铺镇、黔西县素朴镇、织金县桂果镇、猫场镇,纳雍县龙场镇、威宁自治县东风镇
铜仁市:沿河自治县官舟镇、玉屏自治县田坪镇、石阡县中坝镇、碧江区坝黄镇、江口县太平乡、松桃自治县寨英镇、孟溪镇
黔东南州:麻江县宣威镇、凯里市炉山镇、镇远县青溪镇、施秉县牛大场镇、榕江县忠诚镇、剑河县岑松镇、从江县下江镇、黄平县旧州镇、锦屏县敦寨镇、三穗县台烈镇、天柱县远口镇、岑巩县水尾镇
黔南州:龙里县醒狮镇、都匀市墨冲镇、福泉市牛场镇、长顺县广顺镇、三都自治县周覃镇、荔波县甲良镇、罗甸县边阳镇、惠水县好花红乡、平塘县通州镇
黔西南州:兴义市泥凼镇、贞丰县白层镇、兴仁县巴铃镇、安龙县龙广镇、普坪镇,册亨县坡妹镇、望谟县蔗香乡、晴隆县沙子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