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环保局2015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圆满完成
一、抓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
一是健全组织,细化职责。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分解细化工作职责,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规划编制。《凤冈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总体规划》已通过省环保厅专家评审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正按编制要求组织实施。
三是强化创建培训。对全县86个村(社区)主任、21名“两新”党组织书记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
四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进化、永和、石径、花坪、绥阳、土溪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全县12个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已全面启动,同时与德江县签订了跨区域生活垃圾处置合作协议。
五是强化宣传动员。完成环保业务网站建设,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介以及高速公路大型广告宣传牌、固定宣传标语、摄制专题纪录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宣传,全民参与创建生态县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2015年,凤冈县共有70个村成功创建成市级生态村,何坝、龙泉、永和、石径、花坪、绥阳、琊川、永安8个乡镇成功创建成省级生态乡镇,进化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材料已报环保部审核。
二、抓环境整治,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水环境整治。完成了穿阡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三千米硬隔离设施规范化建设及全县22处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申报工作;每月对穿阡饮用水源开展2-4次定期监察及巡查,关闭了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诚信洗涤中心、何坝水泥电杆厂、秀梅畜牧养殖场等企业,查处在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垂钓12起,处罚人数12人,罚款金额4600元(其中:罚款500元的案件8起,罚款300元的案件1起,罚款100元的案件3起);切实加强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查处向河流违法排污企业2家(分别是位于龙泉镇石盆桥处废旧编制袋颗粒加工厂及石径九道拐处的凤冈县凤发再生纸厂),有序推进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每月29项指标、每季度33项指标、每年106项指标及12个乡镇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28项指标监测工作。2015年,凤冈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及乡镇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排名全省非经济强县第一,与2014年持平。
二是大气环境整治,严格管控建筑施工工地;加强机动车尾气等移动污染源治理,累计发放黄绿标14112张,机动车尾气检测率达90%以上,淘汰黄标车412辆;扎实开展县城华盛街、计生花园、老开发区、飞雪街、广湖雅居等区域22家餐饮店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县城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工作,严厉打击违规燃放行为;六参数(PM10、PM2.5、O3、CO、NO2、SO2)空气自动监测站建成投用。2015年,凤冈县县城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排名全省非经济强县第一,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8个百分点,上升3个位次。
三是声环境整治。加强康居佳苑二期工程等9家建筑施工项目、梦都夜总会等14家娱乐场所及聚福隆超市等36家重点监管沿街商铺的噪声现场监管,依法规范了建筑施工作业时间,整治了聚福隆超市周边声环境及福乐多超市换气设备噪声问题;全力做好“两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及时制止噪音污染行为20余起。
四是渣环境整治。依法对危险固废严格管理,对工业固废,从识别、收集、暂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实现了全过程安全监管,做到了万无一失;对医疗固废,从产生、暂存、运输、处置等环节严格管理,建立了台账,确保了100%安全处置。2015年,共完成了25家企业(含医院)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无害化处置工作,督促12家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做好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并落实联单转移申报制度。
五是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扎实推进乡村清洁化工程、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户用沼气池工程建设,把农村环境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结合起来,禁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有效改善了农村环境。2015年,共投入资金180万元,完成了王寨镇土黄村、高坝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制定出台了《乡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规范》(DB520327/TST02—2015),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逐渐形成。六是稳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督促西部水泥有限公司、万发茧丝绸有限公司、乾坤生猪定点屠宰场等3家重点工业企业完成了环保设施建设;严格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2015年,共排污企业申报44家,征收排污费137.1597万元,完成县下达任务的114.3%。
三、抓环保体制改革,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一是强化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已顺利通过省厅考核验收。
二是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按照2015年全省生态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凤冈县环保局积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完成了凤冈县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情况摸底调查及统计上报工作。
三是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三五”期间,省级以下环境监察监测机构由省厅进行垂直管理的指示精神及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环境监察监测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全面完成了凤冈县环境监察监测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基本情况的统计与填报工作,为下步环境监察监测垂直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