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道教积极推动殡葬改革
如何破解殡葬改革工作中的难题?如何弘扬道教的优秀文化?如何正确引导道教正一派在教规教义中对现行政策作出积极的阐释?这些都是凤冈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该县民族宗教局从农村丧事活动和农村道士的宗教活动密切相关的特点出发,认真研究、思考,大胆创新,积极探索道教管理的有效途径,在殡葬改革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效果。
加强管理,提高教职人员素质
2006年9月,该县民宗部门对道教进行调研,走访县域内道教散居正一派从业人员,与道教界代表人士一起共同拟定《凤冈县道教协会章程》、《凤冈县道教散居正一派道士管理办法》。2007年7月25日,该县率先成立了凤冈县道教协会。
道教协会成立之初,县民宗局结合道教正一派人员及其活动的实际情况,从队伍、思想、制度、道风建设入手,指导道教协会抓好宗教团体建设。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登记备案办法》相关要求对全县散居正一派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登记,建立健全道教人员档案。
县民宗局把对道教从业人员的培训纳入道协成立后工作的重点,采取在县城集中培训和重点培训,在乡镇实行分散培训。培训学习始终以爱国爱教为主题,重点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县委政府有关殡葬改革的政策和规定。
领导重视,推动宗教工作开展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每年将民族工作三项经费、宗教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对重要工作及时批示和解决工作经费。”凤冈县民宗局局长王刚说,“领导重视推动了民族宗教工作有效开展,保障了民族宗教工作高效运转。”
该县每年拨付专项资金表彰先进宗教团体和优秀道教人员,到目前为止,共拨付专项经费30万元对先进宗教团体、先进道协联络组长、道协优秀管理人员和优秀道教从业人员等进行表彰,以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推进全县殡葬改革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了解,凤冈县县长廖其刚3次率县民政局、民宗局、统战部、建设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现场办公落实道协办公楼建设用地,在凤冈县龙泉镇文峰村文峰路南天河段殡仪馆旁划拨土地1666平方米用以修建道协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并解决征地及相关费用。
在王刚看来,慰问民族宗教界人士已成常态化,体现了党委和政府对他们工作和生活的关心。每年在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率队慰问少数民族同胞、宗教界人士,近5年来慰问经费达10.84万元。
道教管理激励机制促进殡葬改革
“必要的资金投入是管理宗教事务的前提和条件。”王刚说。
该县道协建立和完善了道教从业人员教务活动报告制度,并每年定期对道教人员的教务活动开展情况、殡葬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服务社会的尽责情况进行年检和总结,对开展教务活动正常、殡葬规定执行好、服务社会效果好的从业人员,县道协每年都用3万元会费资金予以奖励,对执行不好的,责令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取缔教职资格。县政府每年都召开宗教工作会议,并预算5万元对服务社会力度大、殡葬工作执行好、内部管理规范的先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优秀道教从业人员进行奖励和表彰。每年划拨3万元,选派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从业人员外出交流和参观学习。
宗教工作资金的投入,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注入了活力。
火化率、入公墓率均为100%
多年来,凤冈县民宗局积极引导该县道教正一派道士在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中发挥作用,取得了显著效果,引领了时代新风尚。
该县殡葬改革开始时,主要是在城区、社区等实行,从2009年起,面向全县农村全面铺开。县道协对殡葬改革的精神和规定用道教教义作出积极的阐释,主要是围绕集中到公墓安葬和厚养薄葬来阐释。同时,还主动化解农村丧事活动中的各种矛盾。4年多来,帮助化解不愿入公墓的有630多户,帮助化解不愿火化的有425户,做通了不愿到指定地点从事丧葬活动的有1115户。由于正一派道士的介入,积极引导丧家进行殡葬改革,凡正一派道士参与的丧事,火化率、入公墓率都达100%,每年为国家节约土地近20000平方米,节约木材4000立方米。
据了解,该县正一派道士为殡葬改革服务,这项工作在全省是实行得比较早、比较好的,且在全省是为数不多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