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学院副院长徐晓光教授莅临我校讲学
11月14日下午,凯里学院副院长、贵州省核心专家徐晓光教授应法学院邀请,在宝山校区法学院会议室为师生作题为“三度思维与学术研究”的学术讲座。法学院党委书记蒙黎明、副院长李运才、学院教师和研究生聆听讲座。讲座由院长潘弘主持。
徐晓光教授的讲座主要围绕高度与个性发展、角度与学术发展的空间、尺度与学术研究的深度三个方面展开。他从高度、角度和尺度三个维度分别论述了与学术研究的关系,指出高度决定视野、角度改变观念、尺度把握人生。他认为高度与个性发展关键在练心,宁静才能致远,并结合自身的学术经历谈到只要用了多大功,学术就有多大成果,做学问应该具有自由奔放的学术精神,较高的科研学术灵感和创新精神,做一个有个性的科研工作者。在角度与学术发展的空间方面,他指出角度即人的兴趣爱好,做学问应该与自己的兴趣结合起来,做学问贵在持之以恒,不要盲目跟风。在尺度与学术研究的深度问题上,他认为做学问应该踏踏实实,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践调查,强调真正有学问的人应具备谦虚谨慎的治学态度。
最后,徐晓光结合贵州地方民族特色建议法学院的科学研究应该抓住特有的优势,向民族文化、生态环境文化和阳明文化方向发展。
徐晓光教授宽广的学术视野和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在场的师生深受启发,为法学院师生们严谨治学、务实科研注入了新的思想。
徐晓光教授简介:凯里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核心专家、二级教授,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贵州原生态民族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凯里学院学报主编。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省管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3年荣获“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曾担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民族法学会理事,日本国际二宫尊德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著作有《清代蒙藏地区法制研究》、《藏族法制史研究》、《中国少数民族法制史》、《苗族习惯法的遗留传承及其现代转型研究》、《清水江流域林业经济法制的历史回溯》;合著合译的著作有《法律多元文化视角下的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来自黔东南的田野调查》、《苗族习惯法研究》、《羌族法文化研究》、《中国少数民族法制史教程》、《苗族法制史》、《法人类学基础》等;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