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

08.05.2015  10:12

    贵州省政府近日出台意见,就加强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据了解,目前,贵州共有426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占全国的16.7%,数量居全国第二。但由于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等诸多原因,一些传统村落日渐消亡,加强保护发展迫在眉睫。

    下一步,贵州省计划用3至5年时间,使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得到基本保护,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具备基本的防灾安全保障能力,建立起有效的保护发展管理机制,培育起稳定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努力让传统村落美起来、强起来、富起来,遏制住传统村落消亡的势头。

    围绕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贵州省将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保持村落空间、文化、价值的完整性;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开展生态文明细胞工程建设,创建一批生态村;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注重传统村落生产生活设施的便捷舒适性,让村民更多更好融入现代社会,分享现代文明发展成果;实施特色产业培育工程,提高村民收入,让村民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安居乐业,同步全面小康。(樊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