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商局出台实施意见 不登记不能发布广告

14.02.2017  16:34

  记者2月13日获悉,日前,贵州省工商局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着重从实施广告发布分级登记、妥善做好《广告经营许可证》废止过渡、加强广告发布行为监管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须在今年3月31日前向相应的属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不得从事广告发布业务。

  目前,贵州省工商局已经建设完成广告发布登记系统,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登记延续,以及向社会公示等均实行电子化。申请人可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相关表格。(记者 刘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