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意见保障农民工资 先签合同才能开工
13.09.2016 01:12
本文来源: 新华
贵州省近日出台意见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必须先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才能进场施工。
根据要求,用人单位要和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支付日期,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实行实名制用工管理。各类用人单位要利用信息技术动态记录农民工的身份信息、技能工种、劳动考勤、计酬标准、工作计量、工资结算等信息,实现实名制管理。在各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专门负责所在工程项目的实名制管理相关工作。
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实行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并逐步向其他领域推行,2018年年底前实现银行代发工资全覆盖。并健全工资保障金制度、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此外还要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工资支付台账归集机制、工资支付诚信评价机制,完善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记者 周然)
[责任编辑: 刘昌馀]本文来源: 新华
13.09.2016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