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监察分局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19.08.2016  09:32

  

伍新民局长领学《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省局党组《关于转发《中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的通知》(黔安监党〔2016〕54号)文件下发后,水城监察分局高度重视,把问责条例的学习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于8月15日下午,召开了党总支中心组(扩大)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监察参加了学习。

  会上,黄国平书记全文传达学习了省局党组《关于转发《中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的通知》(黔安监党〔2016〕54号)文件。伍新民局长全文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夯实党要管党、治党必严责任的重大举措。《条例》13条,从制定依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问责情形、问责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分局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增强“四种意识”,激发责任担当。各党支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将学习传达的任务落实到位,要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人人都要为全面从严治党出力担责,人人都要当好党风卫士、廉政标兵;自觉挺纪律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担当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分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从我做起,护党担责,敢于较真碰硬,管好分管科室,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级抓一级,监督促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特别要抓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随意,顶风违纪搞“四风”,不收敛不收手,廉而不勤、慢为乱为、懒政怠政、不愿担当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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