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院院长到兴义市法院调研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15.09.2015  09:45

               

 

9月11日下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潮到 义市法院调研指导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看望一线法院干警,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黔西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局长李宏亚,州委常委、兴义市委书记许风伦等领导陪同调研。 6月5日,贵州省司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文正式确定兴义市人民法院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也是黔西南州唯一的试点法院。 孙潮一行首先在兴义市法院杨再官院长的陪同下,视察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法院文化建设。亲切看望了工作在审判一线的干警。孙潮对兴义市法院的基础设施、办公环境、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干警精神面貌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赞扬。 座谈会议由黔西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局长李宏亚主持。黔西南州委常委、兴义市委书记许风伦,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德昌,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宏等领导参加会议。兴义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再官向孙潮院长一行全面汇报了该院司法改革的基本思路、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以及准备工作的整体推进情况。 目前,兴义市法院已完成《兴义市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17个相关配套方案的文本工作,并进行上报审批。9月6日,兴义市委常委会已讨论通过《兴义市法院司法试点实施方案》。 孙潮听取汇报后,对兴义市法院在司法改革的探索和试点前的准备工作表示充分肯定。高度赞赏了兴义市法院找准改革难点,对审判组织进行了有效的改革。他说道:“司法改革是国家战略,兴义市法院作为试点单位,承担了十分光荣的责任,但同时也具有艰苦性和复杂性。我赞赏你们的主动性和吃螃蟹的精神,省高院党组已经讨论通过了你们的改革方案,接下来,我们要向省委汇报、向省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汇报,兴义市法院的改革是可行的。” 孙潮指出,司法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改革的切入点。司法体制改革不可动摇,法院的改革不可动摇,而法院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实现公平正义。改革要从探索建立动态的法官员额制着手,积极推进以员额制、保障制、责任制、监督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兴义市法院能够进入第二批试点,既有自身的优势,同时也担负有重大的责任。他希望,兴义市法院的司法改革要进一步去探索和创新,努力成为全省司法改革的典范。 孙潮强调,此次改革是以司法规律为本的改革,是以建立国家公平公正审判制度为目的的改革,改革的基本内容就是要让法院成为法院、让法官成为法官,改革的根本要求就是要依法办事。他认为,作为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官,一旦你选择了这个职业,你就应当有一种牺牲的精神。法官不应当是威风的,而应当是中立的、儒雅的、睿智的、孤独的。法官要学会拒绝诱惑,学会清贫,“学会孤独”不仅仅是一种生存智慧,更应该成为司法境界,只有进入一种“孤独境界”,才可能保持清醒、中立、公平、公正。 会上,黔西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李宏亚和州委常委、兴义市委书记许风伦均表示全力支持兴义市法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许风伦表示,兴义市被确定为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之一,体现了上级领导对我市的重视和信任,是对我市工作的鞭策和鼓励,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兴义市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并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市法院进行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省高院办公室、黔西南州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州中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黔西南州各基层法院院长、兴义市法院班子成员参加了座谈会。(漆启玉 杨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