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环境保护局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 强化监督制约 推进党建和各项工作

02.09.2014  19:02

  剑河县环境保护局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建加强监督制约推进党建和各项工作。近期,该县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以及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正职权力运行的实施意见(试行)》(剑党办发[2014]69号)的要求,对原有工作制度进行了完善和修订,修订完善后的制度更加注重局党组和局班子对重大事项的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权。一是提出了更加严格的上、下班制度和纪律作风制度;二是明确财务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联审制”和集体讨论制;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和发票报销制度,各项资金的使用支出必须符合有关管理规定,依据资金使用的大小明确分管副局长和局主要领导的签批权、局班子的集体会议审批权及相互制约监督权;四是明确大宗物资采购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物资统一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集体讨论,公开招标,并对商品价格和质量实行监督;五是提出了更加严格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车辆使用管理及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制度。

  该县环保局通过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将努力促进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各项工作的依法、廉洁、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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