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各主流媒体齐上陈宣传新《环境保护法》
16.10.2014 14:05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014年9月份以来,剑河县各主流媒体齐上阵宣传新《环境保护法》。由剑河县委、县政府主办,县委宣传部承办的《今日剑河》和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剑河县有线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相继刊载宣传新《环境保护法》部分重点内容,尤其是刊登宣传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相关规定,宣传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和建设后应承担的环境法律责任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定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刊载宣传《剑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及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通告》,要求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的建设单位依法依规抓紧向有环评审批权的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要求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但未申请竣工验收已投入试运行或投入运行(生产)的项目,依法依规向审批项目环评文件的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确保项目的合法顺利实施。
剑河县环境保护局也把宣传新《环境保护法》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主要工作来抓,在环保网站宣传的同时,累计向各机关单位、工商户和企业发放新《环境保护法》单行本和《剑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及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通告》3000多份。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6.10.2014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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