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盖章)
行政执法责任人:蔡国祥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批准
法定条件 | (一)申请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申请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二)教练员应当经体育行政部门培训,并具备相应资格; (三)射击场必须经公安部门验收合格; (四)射击场必须具备经公安部门验收合格的枪库和弹药库,枪弹药库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 (五)枪支弹药的购买、使用、保管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
申请材料目录 | (一)申请书; (二)法人、教练员资格证书; (三)射击场经公安部门验收合格证明; (四)银行验资报告书。 注:申请人申请时必须提交的所有资料,一式三份。 |
工作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 第一步:项目法人向贵州省体育局报送申请文件资料; 第二步:贵州省体育局进行审查后审批; 第三步:贵州省体育局向项目法人下发批文。 |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 自收到完备的申请资料后,15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开展的决定。 |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标准) | 否 |
是否年检(年检依据) | 否 |
年检是否收费 (依据、标准) | 否 |
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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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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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事项一流程,分别填报。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图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盖章)
行政执法责任人:蔡国祥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体育竞赛审批
法定条件 | (一)申请举办体育赛事活动,应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有开展体育赛事活动的场所或管理人同意使用的证明; (三)有参加体育行政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等级裁判员或专业管理人员; (四)有相应的安全、卫生管理和符合标准的体育器材设备。 |
申请材料目录 | (一)申请书; (二)法人、等级裁判员资格证书; (三)场所证明; (四)银行验资报告书。 注:申请人申请时必须提交的所有资料,一式三份。 |
工作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 第一步:申请人向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报送申请文件资料; 第二步: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查后审批; 第三步: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向项目法人下发批文。 |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 自收到完备的申请资料后,15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开展的决定。 |
是否收费(收费依据、 标准) | 否 |
是否年检(年检依据) | 否 |
年检是否收费(依据、 标准) | 否 |
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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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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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一事项一流程,分别填报。
行政服务事项流程图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盖章)
行政执法责任人:蔡国祥
行政服务事项名称: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评审
法定条件 | 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国家体委第19号令,1993年12月4日)第二条:社会体育指导员系指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部队体育以外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凡符合条件,履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责者,均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申请并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
申请材料目录 | 社会体育指导员所在基层单位推荐书; 本人申请书; 参加相应级别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合格证; 个人简历等。 |
工作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 每年由省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及市(州、地)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按省体育局计划对群众健身骨干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本人申请的培训基地和各市(州、地)体育部门报省社会体育指导员评审委员会批准并发文。 |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承诺时限) | 每年第三季度按计划培训,年底前评审。 |
是否收费(收费依据、标准) | 否 免费培训 |
是否年检(年检依据) | 否 |
年检是否收费(依据、标准) | 否 |
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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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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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政服务事项实行一事项一流程,分别填报。
行政服务事项流程图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盖章)
行政执法责任人:蔡国祥
行政服务事项名称:体育裁判员技术等级评定
法定条件 | 1掌握和正确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能够胜任裁判工作,经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者,可以申报三级裁判员,由县级体熟悉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能够比较准确运用,2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经验;任三级裁判员满两年,并且至少三次在县级体育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的,可以申报本项目二级裁判员,由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育行政部门审批。3熟练掌握和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具有丰富的临场执法经验和组织该项竞赛裁判员工作的能力;任二级裁判员满三年,并且曾两次担任省级以上比赛裁判员或至少两次在地、市级比赛中担任副裁判长以上职务的,可以申报本项目一级裁判员,由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
申请材料目录 | 1等级申报表; 2本人裁判员证书 |
工作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 申请—审核—审批—授予 |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承诺时限) | 严格按照体育竞赛裁判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对裁判员等级申请审核、审批及授予期限内完成 |
是否收费(收费依据、标准) | 否 |
是否年检(年检依据) | 是 年度注册 |
年检是否收费(依据、标准) | 否 |
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 举报电话:0851-6830006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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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政服务事项实行一事项一流程,分别填报。
行政服务事项流程图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盖章)
行政执法责任人:蔡国祥
行政服务事项名称: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法定条件 | 1运动员在等级标准规定的比赛中取得符合要求的成绩,可以申请等级称号 2运动员在取得成绩六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时限的不予办理 3申请集体球类或团体项目等级称号的,运动员所属单位应当一次性集体申请。 |
申请材料目录 | 申请材料包括 1《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2 成绩证明(比赛成绩册、秩序册或获奖证书及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
工作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 申请单位向上市级或县(区)级主管部门报材料—--经审核后报地(市)级—--经审批后—-公示---授予 |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承诺时限) | 严格按照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时间内完成运动员注册 |
是否收费(收费依据、标准) | 否 |
是否年检(年检依据) | 是 |
年检是否收费(依据、标准) | 无 |
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 举报电话:0851-6830006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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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政服务事项实行一事项一流程,分别填报。
行政服务事项流程图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盖章)
行政执法责任人:蔡国祥
行政服务事项名称:运动员注册
法定条件 | 1运动员参加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和全国单项比赛,应代表具有注册资格的单位.2运动员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应与拟代表的注册单位签定代表资格协议.3运动员与注册单位签定的代表资格协议期限为2至9年.4运动员法定监护人与注册单位签定的代表资格协议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该运动员年满16周岁的日期. 5首次注册的运动员须出示当地县级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年满16周岁的运动员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6 每年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为夏季项目的年度注册期和年度确认期。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为冬季项目的年度注册期和年度确认期。 |
申请材料目录 | 1运动员须出示当地县级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年满16周岁的运动员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注册表;3 运动员成绩 |
工作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 申请—审核—审批—授予 |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承诺时限) | 严格按照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时间内完成运动员注册 |
是否收费(收费依据、标准) | 否 |
是否年检(年检依据) | 是 |
年检是否收费(依据、标准) | 无 |
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 举报电话:0851-6830006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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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政服务事项实行一事项一流程,分别填报。
行政服务事项流程图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盖章)
行政执法责任人:蔡国祥
行政服务事项名称: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法定条件 | 《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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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目录 | 申请表; 身份证复印件; 二寸蓝底彩照; 相关职业还须高校毕业证书。 |
工作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 发布公告; 组织报名; 资格审查; 技能培训; 技能鉴定。 |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承诺时限) | 2个月 |
是否收费(收费依据、标准) | 是 |
是否年检(年检依据) | 否 (高危项目需年检) |
年检是否收费(依据、标准) | 否 (年检有高危项目协会负责) |
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 0851-6588699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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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政服务事项实行一事项一流程,分别填报。
行政服务事项流程图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盖章)
行政执法责任人:蔡国祥
行政服务事项名称:武术段位评审
法定条件 | 1、申请入段者必须接受武德教育,了解武德修养的基本内容,掌握武礼规范。 2、凡注重武德修养,在国外从事武术活动达3年者,参加中国武术协会组织的武术段位培训,并通过考核者,可申报中国武术段位制一至三段。 3、凡注重武德修养,较全面地掌握某一拳种的拳师;或现在海外从事武术教学活动已达5年以上,原在中国国内已具备武术专业初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教练员,一级武士以上的运动员;参加中国武术协会组织的武术段位培训,并通过考核者,均可申报四至六段。 4、凡注重武德修养,系统、全面地掌握某一拳种的传人;或现在海外从事教学武术活动已达10年以上,原在中国国内已具备武术专业高级职称的教师、教练员,武英级运动员或著名老武术运动员(曾在中国全国武术比赛中获得过单项冠军);在武术理论研究中取得一定成就,为中国武术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经过培训进修和考评,均可申报七至九段。 |
申请材料目录 | 中国武术段位制申报表、申报段位、姓名、单位、个人简历、武术工作业绩、武术论文等 |
工作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 一、凡遵守武德,热爱武术,具有相应的武术技术和理论水平者,均可申报武术段位。只有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授权的各级考评委员会,才有权组织考评。 二、各区、县武术考评委员会,每年对基层武术组织的学员举行套路或散手入段资格技术和一段的考评,并将考评合格者的申报材料上报所在区、县体委武术主管部门(或武术协会)审批,授予入段资格证明或相应的段位。 三、地、市体委武术段位考评委员会,每年可举行二段和三段的考评;并将考评合格者的申报材料上报所在地、市体委武术主管部门(或武术协会)审批,授予相应的段位。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及行业体协武术段位考评委员会;每年举行四段、五段和六段的考评,并将考评合格者的申报材料上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及行业体协武术主管部门(或武术协会)审批,授予相应的段位。 五、全国武术段位考评委员会将适时组织七段、八段和九段的评审,并将评审合格者的申报材料,上报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批,授予相应的段位。 六、各段位的考评形式包括: 1、省级和全国性的各类武术比赛; 2、规定的段位晋升考评。 |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承诺时限) | 自收到完备的申请资料后,45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授予相应的段位的决定。 |
是否收费(收费依据、标准) | 财政部关于同意武术段位考评认定费实行中央与地方分成的复函》(财综[2004]28号) 一、 为确保各级武术主管部门开展武术段位考评认定工作需要,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市)、县级武术主管部门收取的武术段位考评认定费按照一定比例实行中央与地方分成。即:省、自治区、直辖市武术主管部门对申请武术初段位、中段位的人员进行考评,收取武术段位考评认定费后,将收的20%缴入中央国库,80%缴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库。地(市)、县级武术主管部门对申请武术初段位的人员进行考评,收取武术段位考评认定费后,将收入的20%缴入中央国库,20%缴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库,60%缴入地(市)、县级国库。 |
是否年检(年检依据) | 否 |
年检是否收费(依据、标准) | 否 |
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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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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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政服务事项实行一事项一流程,分别填报。
行政服务事项流程图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盖章)
行政执法责任人:蔡国祥
行政服务事项名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审批
法定条件 | 1注册登记,有规范的名称、章程以及组织机构,业务范围涵盖和体现组织宗旨,年度检查合格 2治理结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3场地设施功能完好、安全可靠,至少可满足3个以上项目同时开展活动的需要。 4独立建账等 |
申请材料目录 | 1当地行政部门推荐意见 2填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申请书》 3法人登记证书 4俱乐部章程 5场地使用协议书和属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场地证明 6 管理指导和财务和财务资质证明 7财务审计报告 8银行开户,收收费许可证或收费备案证明 9其他必需材料 |
工作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 (各市、州、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提出申报—(竞体处)进行受理—审查—省内审批—全国上报 |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承诺时限) |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办理,截止日期以文件时间为准 |
是否收费(收费依据、标准) | 否 |
是否年检(年检依据) | 否 |
年检是否收费(依据、标准) | 无 |
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 举报电话:0851-6830006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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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政服务事项实行一事项一流程,分别填报。
行政服务事项流程图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盖章)
行政执法责任人:蔡国祥
行政服务事项名称: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审批
法定条件 | 地级市“传统校”:健全的体育组织管理机构;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及体育师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配备标准;学校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并掌握一至二项运动技能,学校将特色项目列为运动会比赛项目;学校代表队每周至少3次训练且每次不少于1.5小时 。省(区、市)级“传统校”: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国家级“传统校” 标准和评定办法,自行定制。国家级“传统校”: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国家体育、行政部门联合制定 |
申请材料目录 | 申请材料包括 1学校基本情况 2场地设施 3体育师资 4输送后备人才 5现在运动员 6学校简介及其他 |
工作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 各市、州、地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网上注册—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对各级各类体育传统学校电子信息审核—上报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 |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承诺时限) |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办理,截止日期以国家体育总局截止时间为准 |
是否收费(收费依据、标准) | 否 |
是否年检(年检依据) | 否 |
年检是否收费(依据、标准) | 无 |
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 举报电话:0851-6830006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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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政服务事项实行一事项一流程,分别填报。
行政服务事项流程图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盖章)
行政执法责任人:蔡国祥
行政服务事项名称:从事技击类项目传授活动的审批
法定条件 | 《贵州省体育条例》(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公告第55号,1997年3月27日发布,贵州省十届人大常委会2004年5月28日修正)。 第三十三条 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条件和标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向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备案。从事技击类项目传授活动的,还须向当地体育主管部门提交可行性报告,并到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
申请材料目录 | 申请材料包括 1 从事人基本情况 2传授活动内容 3传授活动地点 4 备案报告书 |
工作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 1 省、市、州、地体育行政部门受理从事人申请文件材料; 2 经审核考察后审批; 3 下发批准文件。 |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承诺时限) | 自申报受理后15日内办理并下发是否同意文件。 |
是否收费(收费依据、标准) | 否 |
是否年检(年检依据) | 否 |
年检是否收费(依据、标准) | 无 |
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 举报电话:0851-6830006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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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政服务事项实行一事项一流程,分别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