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实施八大工程 建最安全学校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有关实施意见——
实施八大工程 建最安全学校
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性侵、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我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出有关实施意见,其中明确,重点实施八大工程,把学校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根据《意见》,为将学校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将重点实施八大工程:学校警务室(治安岗亭)提质升级工程;“护校安园”工程;“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程;净化文化环境工程;交通安全工程;消防安全工程;自然灾害排查整治工程;安全校园建设工程。
其中“护校安全”工程中规定,学校要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责任,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性侵、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公安、司法机关要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依法处理,特别是对有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形成积极正面的教育作用。
在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方面,《意见》明确加强对未成年学生预防性侵教育,加强教职员工管理,严厉打击校园性侵害犯罪,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学生的黑手。
净化文化环境工程中,公安、工商、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要依法依规清理校园周边200米以内非法、违规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棋牌室、音像书刊点等娱游艺乐服务场所。
安全校园建设工程方面,校舍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抗震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有条件建设学校体育馆的地方,要按照国家防灾避难相关标准建设。建立校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此外,《意见》明确,学校举办者要按规定为学生购买校方责任险暨校方无过失责任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列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探索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校外实习、体育运动伤害等领域的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化解学校安全风险方面的功能作用。(记者 肖达钰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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