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28.04.2015  17:48

  黔教办函〔2015〕85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职业院校,省属普通高中:


  根据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教科文卫体工发〔2015〕14号)要求,为表彰先进,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加强师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四有”好老师,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并从中遴选出参评全国师德标兵的候选人。此项工作由省教育工会和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评选条件及推荐办法


  (一)表彰奖项


  拟评选表彰贵州省师德标兵20名,从中择优推荐全国师德标兵候选人3名(其中全国师德楷模候选人1名)。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认真履行教师神圣职责,自觉践行并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2.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精湛的技术技能。热爱教育工作,无私奉献,修身立德,为人师表,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知识功底扎实、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敬业爱生,教书育人,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个性,理解学生情感,包容学生的缺点和不足。


  3.努力学习,钻研进取,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绩。


  4.遵章守纪,以身作则;严谨治学,廉洁从教。


  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从符合条件的全国师德标兵中评选产生全国师德楷模,近两年获得过省部级(行业)职业道德标兵个人(优秀)称号或同类型先进典型表彰荣誉称号,近年来被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列为重点宣传典型,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在行业内具有引导示范作用的优先推荐。


  (三)推荐办法


  各市(州)择优推荐2名,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各普通高等学校及省属职业院校、省属普通高中各推荐1名。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以一线教职工为主,处级以上(不含处级)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学校主要负责人不参加评选表彰活动。在推荐时,应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特别要注意推荐民办学校教师、特殊学校教师、幼儿教师,同时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倾斜。


  三、推荐程序


  (一)由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教育工会、有关学校按照推选范围、条件,积极开展评选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所属教育局、教育工会;各市(州)严格按照推选范围、条件和推荐名额,将各县(市、区、特区)及学校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认真评选,优中选优,经评审、公示,审定等程序后确定推荐人选。


  (二)各普通高等学校和省属有关学校严格按照推选范围、条件和推荐名额,依程序自行组织推选工作,经评审、公示、审定等程序后确定推荐人选。


  (三)成立省推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评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组织以有关部门、专家、教师为代表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对各地、有关学校上报的候选人,按照推选条件进行评审,产生20名全省师德标兵(原则上涵盖各级各类教育),从中择优推荐3名全国师德标兵,并把全国师德标兵候选人中第1名作为全国师德楷模候选人,同时确定推荐1名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候选人。


  (四)经省评审专家组评审、推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贵州省师德标兵和全国师德标兵候选人,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和贵州省教育工会网站集中公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将授予“贵州省师德标兵”称号,并颁发证书,其中全国师德标兵和师德楷模候选人将推荐至国家参加终评。


  四、推荐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一)推荐材料要求


  1.《全国师德标兵推荐表》(代省师德标兵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


  2.推荐人选公示材料一份,300字以内。


  3.推荐人选简要事迹材料一份,800字以内。师德楷模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15份, 3000字以内。


  4.推荐材料一律为A4纸双面打印,按照公文格式排版。


  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职业院校,省属普通高中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一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贵州省教育工会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职业院校、省属普通高中名称+参评人选姓名”.


  (二)报送时间


  请于2015年5月12日前,按上述要求报送的材料快递寄达贵州省教育工会,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超报名额一律无效。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操作程序,严把基层推荐、审核公示、集体讨论决定关,严防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填写申报表和事迹材料。


  (二)做好调研,真正把师德修养高、社会影响大、示范作用好的教师推荐上来。


  (三)按时申报,严格按推荐要求完成推荐报送工作,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


  各市(州)、省属高校和有关部门应成立评选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今年师德标兵评审推荐工作。有关表彰等其他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全国师德标兵推荐表(代省师德标兵推荐表)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联系电话:省教育工会 柳巧玲    0851-85950511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任明勇    0851-85283558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 mailto:[email protected] >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浣纱路66号省招生考试院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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