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题调研有关事宜的通知
黔教办财〔2017〕32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收费
专题调研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省属普通高中: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收费改革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管理模式、提高服务水平,深入了解我省各类教育收费政策的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今后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打好基础,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同意,决定于近期联合开展教育收费专题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17年3月-6月。
二、调研内容
(一)民办教育收费情况。各地民办教育的基本情况;我省民办教育收费标准放开后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现行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国家正式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后,我省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如何区分营利性民办教育和营利性民办教育,对修订我省《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暂行办法》的意见及建议。
(二)公办幼儿园收费情况。各地公办幼儿园的等级评定、在园人数、班级数、在编教师人数、临聘人员人数、财政拨款、年收费收入支出等基本情况;收费管理权限下放后的执行情况;现行收费项目、标准,是否超过省级制定的标准;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建议。
(三)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机制。各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情况;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后,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建议。
(四)普通高中收费情况。各地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基本情况;普通高中现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建议。
三、调研方式
(一)书面调研。请各市(州)、直管县教育局、省属普通高中根据调研内容,对本辖区进行摸底,收集资料、分析汇总、提出建议,商本地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后,形成书面调研材料,并整理各地制定的教育收费配套政策资料,于4月10日前一并报送省教育厅财务处。
(二)实地调研。根据书面调研情况,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联合组成调研组,于4—6月分类别分重点到部分地区和学校进行实地调研(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深入了解教育收费相关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调研是我省“十三五”期间完善和调整教育收费政策的基础性工作,是今年全省教育收费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按时高质完成本次调研任务。
(二)及时报送。各地要及时开展工作,在保证资料详实、数据准确、问题有针对性、建议合理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调研报告(加盖公章并附电子版)以及相关配套政策资料报送到省教育厅财务处。
联系人:郭健雄,联系电话:0851-85284924,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