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校(高职),厅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全面提高学生军事训练质量的通知》,推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创新发展,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实施情况专项书面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与重点
1.全面了解各地、校学生军事训练落实情况。内容包括军事理论教学(高中阶段指“军事知识讲座”)、军事技能训练(高中阶段指“集中军事训练”)、军事教师配备、军训经费保障、军训机构与军训条件建设及军训工作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举措、改革经验、突出成效和困难与问题。
2.重点了解普通高校学生军事训练情况。主要包括军事课教学大纲落实情况、军事教师配备与自配、派遣军官承担学校军事教学情况、承训官兵与学生军事技能训练落实等情况。
二、调研方式与要求
(一)统计报表和调查问卷
根据《教育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全面提高学生军事训练质量的通知》等的基本内容和工作要求,教育部组织有关专家设计了统计表和调查问卷。
1.请各单位填报《----市(州)、县或学校学生军事训练统计报表(2015-2916学年)》(附件1)。
2.请各高校、高职,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调查问卷(2015-2016学年)》(附件2)。
3.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组织本辖区内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填写《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调查问卷(2015-2016学年)》(附件3)。各省属高中、中职学校同时填写(附件3)。
(二)总结报告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校、高职,省属高中、中职学校全面总结本年度和“十二五”期间本地学生军事训练落实情况,形成书面的《xxx市(州)、县教育局或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情况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主要成效、现存问题、今后规划与改革措施等。
(三)报送要求
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校、高职,省属高中、中职学校于元月16日前将统计表、调查问卷和总结报告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省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办公室)1510室,电子稿请同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肖润,电话:0851- 85285812 )。
附件:1.《--市(州)、县或学校学生军事训练统计报表(2015-2916学年)》
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调查问卷(2015-2016学年)》
3.《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调查问卷(2015-2016学年)》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元月5日
(责任编辑:gzsedu_y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