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学位办关于开展首届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黔学位办〔2015〕12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黔教科研发﹝2013﹞491号)有关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关注学生、关注课堂,坚持解放思想、教育创新和协同育人的原则,推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深入实施,切实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充分发挥研究生教育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智力引擎作用,我办决定开展“贵州省首届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额申报和指标分配
本次研究生教学成果奖采取限额申报,指标分配见附件1。
二、程序及内容
(一) 申请、推荐程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贵州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2)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拟申报人填写《贵州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3),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推荐,并认真填写《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鉴定书》(附件4)。
(二)省级会议评选
我办组织同行专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听取申报人汇报、专家质询、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撰写参评教学成果专家评审意见,分别评出贵州省教学成果特等奖2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经省学位委员会最终审定,我办及时将评选结果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网址: http://ky.gzsedu.cn )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 http://ky.gzsedu.cn )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三、材料报送
本次评审材料采取网上报送和纸质报送。网上报送通过登录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网址:< http://ky.gzsedu.cn ),按照系统操作手册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1日。纸质报送材料包括:①《贵州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②《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书》;③反映该教学成果的相关论文、相关教学资料(包括研究生教学计划书、教材、音像材料等)、软件及相关支撑材料(如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合同书、结题验收相关材料等)。以上材料(一式6份,双面打印,A3纸骑逢装订或A4纸胶装,加盖学校公章)6月30日前由学校统一向省学位办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 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指标分配表
2. 贵州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3. 贵州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4. 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鉴定书
贵州省学位办
2015年5月5日
(责任编辑:gzsedu_wz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