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检查组对安顺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重点抽查
本报讯 近日,省扶贫办检查组对安顺市2013-2015年财政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
由省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袁振华带队,省扶贫办信贷扶贫处处长周福艳、副调研员谢东组成的检查组一行3人,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开展全省2013-2015年度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黔扶通[2015]16号)文件精神,以《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为依据,重点检查我市2013-2015年财政专项(发展)资金项目审批管理“七流程、十步骤”执行情况、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和2015年扶贫项目启动等情况。
检查组重点抽查了关岭自治县、镇宁自治县,听取了县级自查情况汇报,查阅了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资料,并与各县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召开了通报会。安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熊元出席、副秘书长丁乃奇出席并主持会议,安顺市扶贫办领导班子成员、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分管领导,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扶贫办主任参加会议。安顺市扶贫办主任胡震,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紫云自治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向省检查组汇报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自查情况。
省检查组通报了对安顺市重点检查情况。周福艳肯定了安顺市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2015年项目启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对资金项目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提出了要求。
袁振华强调,当前扶贫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更新,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也已下放到县,安顺市各级部门要提高认识,按照规范、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实施好扶贫项目、不拖建设全面小康后腿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不得挤占和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必须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要严格按照程序审批项目,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因素法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15%要用于小额信贷贴息,通过撬动小额信贷“杠杆”以推进产业扶贫。
最后,熊元对检查组一行表示欢迎,对省扶贫办长期以来对安顺的关心与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近年来安顺市通过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在推进扶贫攻坚示范县、扶贫产业园区建设、扶贫产业化发展,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安顺市将进一步摸清各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情况,并按照规章制度,严格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优化扶贫资金分配和利益联结机制,同时学习借鉴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开创安顺市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