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管理办法助推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落实

25.01.2016  14:55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落实,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式启用前,相继出台了《贵州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贵州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审查细则》),对食品经营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实施办法》对食品经营发证原则、许可权限、许可范围、许可程序、业务范围、许可管理等进行了规定,细化了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县级以上许可机关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公布经营许可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经营许可申请,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按照食品安全风险高低,将批发销售、连锁经营、网络经营、自动售货设备销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等纳入主体业态标注范围,将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熟食制品、自酿酒、酒类等纳入经营项目标注范围;三是许可机关要在许可办结后及时建立许可档案,按照要求进行档案管理。

审查细则》中,明确了食品经营许可的审查原则、审查形式、审查内容及要求。一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等分类审查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二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三是针对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及单位食堂三种主体业态和食品销售、食品制售经营项目,明确了人员、制度、场所、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及外设仓库等审查要求,规定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食品制售项目和散装熟食销售项目。

实施办法》和《审查细则》的施行,标志着贵州省食品经营许可规范化、制度化,对指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许可,统一监管有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