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办、馆)召开《实施意见》和《办法》起草工作总结会

11.07.2014  17:34
  •       2014年7月10日,贵州省档案局(办、馆)在省政府5号楼3楼会议室召开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和《贵州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草案)》起草工作总结会。
          会议由省档案局(办、馆)党组成员、副局长(主任、馆长)梁贵钢同志主持,起草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上政策法规处欧阳峰处长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小结,起草小组成员开展座谈,交流工作期间的思想体会,提出今后工作的建设性意见。
          党组书记、局长(主任、馆长)王传福同志指出:起草工作在党组的关心、重视下,在梁贵钢副局长的具体领导下,起草小组全体成员辛勤工作,《实施意见(代拟稿)》和《办法(草案)》均已向有关部门报送,起草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成绩明显,两份文件的制定必将对我省档案事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起草小组的工作,体现了敢于担当的精神,体现了对事业的责任感,体现了团队的协作,体现了集体的聪明才智,体现了学习的结晶。提出机关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多参与重大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写作能力、表达能力、做事能力,做到能写、会说、肯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