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加强倾斜扶持助力少数民族贫困村脱贫出列

22.03.2016  19:37

  台江县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重点对全县93个少数民族贫困村开展扶贫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大特别照顾和精准扶贫力度,对列入扶持脱贫规划的少数民族贫困村优先安排、优先扶持,确保2018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 对乡镇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优先给予安排,并积极帮助做好项目前期的各项工作。从2016年起,“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财政“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优先安排少数民族贫困村,到2017年实现所有少数民族贫困村全覆盖。

   优先安排扶贫生态移民。 从2016年起,扶贫生态移民项目优先安排到少数民族贫困村,对少数民族贫困村的贫困户适当提高扶贫生态移民补助标准,实行差别化扶持。到2018年,凡不具备生存条件、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和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少数民族贫困村寨,全部实现移民搬迁,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从根本上改善少数民族贫困群众的生存发展条件。

   优先安排特色产业发展。 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确保每个乡镇有1至2个重点扶持的产业,建立产业化基地。从2016年起,种植养殖发展项目、山地特色产业扶持项目等涉农产业发展项目优先安排到少数民族贫困村,以县为单位,在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上要逐年有大幅度增加,到2017年实现所有少数民族贫困村全覆盖,每村培育成熟一个以上产业发展项目。

   优先安排技能培训。 雨露计划“l户1人”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锦绣计划等培训项目优先安排到少数民族贫困村,到2017年实现对少数民族贫困村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全覆盖,使每个贫困户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实用劳动技能,70%以上劳动力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实用劳动技能。

   优先安排电子商务发展。 进一步加强涉农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推广工作,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专业村、专业镇。从2016年起,信息网络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等项目优先安排到少数民族贫困村,到2018年,实现信息网络建设覆盖50%以上少数民族贫困村,2020年实现全覆盖;有条件的少数民族贫困村都有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