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加强监督信访举报工作 推诿扯皮将被问责

11.12.2015  13:25

本报讯 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贵州省纪委监察厅近日出台《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转送件办理工作实施办法》,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转送件办理流程、督促检查、约谈与问责工作进行规范。

据了解,我省一些纪检监察机关还存在对上级转办信访件重视不够、办理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等问题,为实现制度性破解,《办法》要求建立健全信访举报转送件电子台账,将信访举报转送件分为重要转送件和一般转送件两类。

同时将办理流程规范细化为分级录入、对接数据、分流转办和处置跟踪四个步骤,并对每一步的办理程序、方式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确保转送件信息录入详细及时、运行轨迹完整可查、转办流向清楚可查、办理情况常态化反馈,提升办理时效和质量。确保转送件不积压、不隐匿、不丢失、不泄露。

为确保规定的办理流程得到严格执行,《办法》明确,转送机关信访举报部门要每月对转送件逐件进行核对,并对重要转送件进行重点跟踪,不定期抽查,并进行反馈、督促和通报。

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导致转送件积压等问题的,约谈相关负责人,责成其说明情况;对遗失、隐匿、丢失、擅自销毁上级转送件及压件不办等行为的,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推动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及时到位处理。

(黔清风 本报记者 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