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车辆检验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

29.07.2014  13:22

检验重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

为从源头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今年起,我省将把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作为车辆检验重点,严查车辆是否装有限速装置、动态监控装置、应急出口等。

省交管部门要求各检验机构将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作为检验重点,严格检验重中型货车的外廓尺寸、整备质量、侧后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和车辆尾部标志板、轮胎磨损状况等项目,严格检验大中型客车限速装置、动态监控装置、安全带、应急出口、轮胎等项目。

为防止检验机构运用“克隆”方法虚假检验,对营运客车、危化物品运输车、校车、教练车等已安装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动态监控装置(GPS、BDS)车辆,上线检测时必须打开动态监控装置。

另外,检验机构应当在大中型汽车检测线配置使用车辆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等科技装备,检验机构配置使用的计量器具须依法经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对无法上线检验或者线内检验有异议的大中型客货车,进行路试检验。2015年1月1日前,检验机构未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安装调试及运行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不批准其受理机动车检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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