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印发实施
为大力实施服务业壮大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打造千亿级现代服务业,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4〕18号)、《贵州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规划(2014-2020年)》(黔府函〔2014〕107号)要求,遵义市编制了《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遵党发〔2015〕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第四届96次会议审议并通过,3月4日正式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13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600亿元、税收收入达到260亿元、企业数量达到6.3万户;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5%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2 %以上,服务业税收收入占税收总收入比重达到53%以上、服务就业人员数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数的比重达到27%的主要目标。重点发展金融业、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技术、通信服务、电子商务、节能环保、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及文化旅游、健康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根据全市主体功能分区,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体系构建、重点打造,突出特色、错位发展”的原则,做到与工农业生产力布局、城镇体系布局、重点服务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以“5个100工程”为载体,努力形成以中心城区为重点、12个县级城市为支撑、以重点镇为节点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以产业集聚、企业集中、功能集成为路径,突出集约化、规模化、体系化和特色化发展,依托重点产业园区,重点布局建设5个综合型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依托重点产业园区和重要交通枢纽、通道、节点,重点布局建设6个现代物流集聚区;依托重要特色产业基地和大宗商品集散地,重点布局建设5个新型专业市场(群);依托重点文化旅游景区和特色生态、人文资源,布局建设11个文化旅游集聚区。提升公共服务功能,增强要素吸附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实施意见》通过深入推进服务业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项目落地、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等措施,保障现代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提出建立健全服务业考评机制,并成立了市服务业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服务业规划实施,研究提出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