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暂未叫停机动车黄绿标 车主可根据需要申领

25.08.2016  14:02

  近日,国家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三部委联合发出通知,环保部门将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黄绿标)。8月24日,贵州省环保厅对此回应,贵州省将按照国家出台的通知要求执行各项规定,目前,相关工作正在逐项推进,但在贵州省具体政策尚未出台前,全省各地仍将继续核发黄绿标,广大车主如有需要,可前往核发点申领。

  根据国家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三部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环保部门将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将意味着汽车挡风玻璃上的年检标志,今后将从三个(交强险标志、环保标志、年检标志)变成两个。

  “目前,省会以上城市已经收到了国家环保部等下发的正式文件,但贵州省仍需研究下一步如何衔接机动车管理的便民新政,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后,需要和公安部门对接联网,进行数据共享后,才会取消发放环保标志。”昨日,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的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正与省公安厅、省质监局共同起草相关文件,相关工作正在逐项推进。

  “取消环保标志对淘汰黄标车并不造成影响,只是不再发放检验合格标志,但检验仍是必须的,该淘汰的黄标车仍然要继续淘汰。”上述负责人表示,在贵州省相关政策未实施前,全省各地将继续核发黄绿标,不影响广大车主的申领。

  若今后不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该如何监管?记者了解到,将来车主审车,检验机构会把车辆排放检验的数据和电子报告上传给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出具检验报告,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再传给公安交管部门,对未经定期环检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检合格证明。(记者 杨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