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致脸部严重过敏 商家全额退款再赔300元

16.07.2014  10:15

使用了购买的化妆品后,竟导致脸部出现严重过敏症状,昨日,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在修文龙场工商分局的协调下,商家不仅全额退赔消费者刘女士支付的化妆品款330元,还补偿了治疗费用300元。

据了解,近日,刘女士在修文县内的一户商家购买了一盒化妆品,买之前销售人员就已给她做过皮肤过敏测试,并告知其,必须24小时后无过敏反应方可使用,但过了几个小时后,刘女士因未发现任何异常,认为没有过敏反应,就在过敏测试的24小时内使用了该化妆品,之后其脸部开始出现严重过敏症状,遂找到商家讨要说法。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在排除化妆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后,耐心劝导并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店方全额退赔刘女士所支付的化妆品款330元,同时再补偿治疗费用300元。

针对此案,工商部门特地提醒广大爱美人士,选购化妆品时一定要通过正当的销售途径,并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使用,且购买时应在耳后或手臂内测试,两三天后,如无红、痒、肿、刺痛等感觉即为正常,才能放心使用,一旦发现皮肤过敏就要立即停止使用,之后再找经营者协调,或拨打12315举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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